注射用甲磺酸普依司他治疗复发或难治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ECOG评分≤2分;
2. 组织活检病理证实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且为复发/难治;并且
1)既往接受过不超过5线系统性方案治疗的DLBCL。
2)既往治疗应包括抗CD20单抗(除非有禁忌)和蒽环类为基础的化疗(除非有蒽环类禁忌);
3. 具有可测量的病灶,可测量病灶的标准为:增强CT或MRI或PET-CT下测量淋巴结病灶的最大长径>15mm,结外病灶的最大长径>10mm;能够接受在疗效评价时可能进行骨髓穿刺细胞学检查和(或)活检;
4. 血常规检查满足以下条件: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b)血红蛋白(HGB)≥80g/L;c)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5. 肝肾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a)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
b)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
c)血清肌酐≤1.5×ULN;
注:对于合并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TBiL≤3.0×ULN可入组;淋巴瘤浸润肝脏的患者,AST、ALT和ALP≤5×ULN可入组。
1.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淋巴瘤侵及中枢神经系统;大包块(肿瘤最长径>75mm);
2. 既往慢性淋巴瘤转化(如Richter综合征、前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3. 有实体器官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合并凝血功能异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或凝血酶时间(TT)>1.5×ULN或纤维蛋白原(FIB)<1g/L;
5. 入组前曾接受过PI3K抑制剂、mTOR抑制剂及HDAC抑制剂(西达本胺除外)等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6. 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
7. 需要临床干预的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异常或传导异常;
8.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9. 存在2级及以上(CTCAEV5.0标准)的活动性临床感染,需系统性(口服或者静脉)给予抗感染治疗;
10. 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的活动性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
注:以上入排条件为主要条件,最终是否能够入组以研究者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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