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美格鲁肽对非肝硬化性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受试者的影响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 岁。
2. 基于中心病理学家对基线肝活检的评价,确认存在 NASH 的组织学证据。基线肝活检可以是筛选访视(V1)前 180 天内获得的历史活检。
3. 基于中心病理学家对基线肝活检的评价,确认存在根据 NASH CRN 分类的纤维化2 期或 3 期的组织学证据。
4. 基于中心病理学家对基线肝活检的评价,组织学 NAS≥4 且脂肪变、小叶炎症和肝细胞气球样变评分≥1。
1. 有记录的除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以外的慢性肝病原因。
2. 筛选(V2A)时 HBsAg 阳性、抗-HIV 阳性、HCV RNA 阳性,或已知在筛选(V2A)前 2 年内存在 HCV RNA 或 HBsAg。
3. 随机化时或既往患有腹水、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或肝移植。
4. 已知或疑似过量摄入酒精(女性>20 g/天或男性>30 g/天)或酒精依赖(通过酒精使用障碍识别测试(AUDIT 问卷)评估)。
5. 在筛选访视(V2A)前 90 天内接受维生素 E(剂量≥800 IU/天)或吡格列酮或获批用于治疗 NASH 的药物治疗,且未达到稳定剂量。1 此外,对于在筛选前 90 天前接受历史肝活检的受试者,从活检至筛选期间应以稳定剂量进行治疗。
6. 在筛选访视(V2A)前 90 天内接受 GLP-1 RA 治疗。此外,对于在筛选前 90 天前接受肝活检的受试者,从活检至筛选(V2A)期间接受过任何 GLP-1 RA 治疗。
7. 在筛选访视(V2A)前 90 天内,接受过研究者认为不稳定的降糖药物(GLP-1 RA除外)、降脂药物或减肥药物治疗。此外,对于在筛选前 90 天前接受历史肝活检的受试者,从活检至筛选期间应以研究者认为的稳定剂量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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