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注射用BL-M11D1在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1. 性别不限;年龄:≥18岁且≤75岁;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2.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具体包括:
· 经2个疗程标准方案治疗无效的初治者;完全缓解后经过巩固强化治疗,12个月内复发者;12个月后复发但经常规化疗无效者;
· 2次或多次复发者;
· 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且形态学评估骨髓中原始细胞≥5%者;
· 研究者判定无或不适用/不耐受其他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
3.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尿妊娠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管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周期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4.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等研究相关流程。
1.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慢性髓系白血病急性变
2. 严重心脏或肺部疾病史,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性疾病,给药前5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
3.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有临床症状或需反复引流的胸腹盆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4.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患者
5.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6. 妊娠或哺乳女性
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具体入组标准和排除标准按照最新伦理批准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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