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T101注射液)治疗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性II期临床研究
1. 建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复发或转移性的宫颈癌:既往接受过一线系统性充分治疗*(含化疗或者免疫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经影像学确认的疾病进展。建议既往肿瘤系统治疗方案线数一线
3. ECOG评分 0或1分;
4. 至少2个病灶,1个病灶需要满足取样(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1.0cm3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5. 无脑转移,优选无骨转及无肝转的患者;
6. 肿瘤负荷不能过大,建议SOD(所有靶病灶的直径之和,包括非淋巴结病灶的长径和淋巴结病灶的短径)在70mm以内
7. 优选LDH(乳酸脱氢酶)<ULN(正常值上线),建议≤2×ULN(2倍正常值上限);
8.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9. 肝功能检查: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 ≤5×ULN;
•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ALP ≤5×ULN;
• 若确诊吉尔伯特(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TBIL)≤3.0mg /dL;
c)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Cr)≤1.5×ULN;且尿蛋白(Pro)≤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 ≤1.5×ULN,同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PT ≤1.5×ULN;
e)良好的心功能;
f)良好的肺功能;
1. 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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