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 PDE3/4抑制剂

进行中
适应症: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项目用药:吸入用 TQC3721 混悬液
年龄要求:40~80岁
招募人数:60
开展区域:
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上海/山西/四川/天津/新疆/浙江/重庆
截止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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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吸入用 TQC3721 混悬液在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II 期临床试验

参加标准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遵守试验安排并能正确使用雾化吸入器。

3. 年龄为 40~80 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临界值)。

4. 体重指数(BMI)在 18-3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5. 受试者从筛选到最后一次使用研究药物后至少 1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 12 导联心电图,心率为 50-100 次/分钟(bpm);QT 间期校正后 ( QTCF ) , 男 性 ≤450msec 或 女 性 ≤470msec ; QRS 间期≤120msec;PR 间期≤200msec。

7. 根据 2024 版 GOLD 标准诊断为 COPD 患者,且筛选前症状符合 COPD 至少 1 年。

8. 至少从导入期开始,使用 COPD 背景吸入治疗,即单支扩或双支扩(均不包括含有 ICS 的吸入制剂)。

9. 能够进行可接受性和可重复性的肺功能检查。

10. 在开始任何肺功能检查前,至少暂停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SABA)给药 6 小时;在开始任何肺功能检查前,受试者单支扩或双支扩吸入维持治疗必须能够暂停治疗规定的时间:每日两次用药者能够暂停 24 小时,而每日一次用药者须能够暂停 48小时。

11. 筛选访视(V1)时,应用支气管扩张剂后(沙丁胺醇 4 掀),FEV1/FVC 比值<0.7,30%预计值≤FEV1≤70%预计值。

12. 筛选访视(V1 访视)前 4 周内以及 V1 访视和 V2 访视之间COPD 临床稳定。

13. 筛选时改良版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mMRC)呼吸困难量表评分≥2 分。

14. 满足合并用药限制(在方案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且预期在治疗期间保持限制要求。

15. 吸烟史≥10 包年(包年:每天包数*吸烟年数,如每天 1 包 20 支连续 10 年吸烟,或者每天 10 支连续 20 年吸烟)。

开展医院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医院福建省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
甘肃省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贵州省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河北省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河南省濮阳市油田总医院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医院
江苏省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江西省江西省人民医院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省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辽宁省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医院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山西省山西白求恩医院
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天津市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