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 PDE3/4抑制剂

进行中
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项目用药:TQC3721吸入粉雾剂
年龄要求:40~75岁
招募人数:15
开展区域:
北京/广东/江西/山东/上海/四川
截止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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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TQC3721 吸入粉雾剂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单次/多次剂量递增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动力学特征的 I 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40-75 岁,男性或女性;

2. 筛选时根据 GOLD 指南(2024)临床诊断为稳定期中度至重度 COPD 患者:筛选期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 FEV1 /FVC<0.7;40%≤FEV1 占预计值≤80%;

3. 筛选时,吸入沙丁胺醇气雾剂 4 揿后,气道存在一定可逆性:FEV1 绝对值改善大于 100ml;

4. 能够调整当前 COPD 治疗或为 COPD 初治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在筛选期可停用规定的支气管扩张药物:包括LAMA 和/或 LABA 吸入药物;

5. 受试者能够停用 SABA 至少 6 小时,停用SAMA 至少 8 小时;

6. 吸烟史≥10 包年(包年:每天包数× 吸烟年数);

7. 无证据表明临床上除 COPD 以外的活动性呼吸和/或心血管疾病(例如不受控制的高血压);

8. 无其他相关肺部疾病或胸外科手术史;

9. 受试者在筛选时能够根据 ATS/ERS 2005 标准进行可重复的FEV1 肺功能检测;

10. 体重指数(BMI)在 18–35kg/m2 ;

11. 受试者需同意临床试验期间(筛选期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0天),与育龄性伙伴必须使用避孕方法(如避孕药、避孕套或宫内节育器);

12. 受试者能正确的使用干粉吸入器(DPI)进行吸入;

13.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自愿参加,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开展医院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