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评价GEN-725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1.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 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3. 受试者需符合下列标准: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标准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瘤种包括但不限于:NSCLC、HCC、CRC、膀胱癌、乳腺癌等; 且 b) 既往抗 PD-1/PD-L1 单抗单药或联合治疗距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者;
4. 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 标准)
5. 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 或 1
6. 对于 HCC 患者需具备 Child-Pugh 分级 A 或 B,不伴有肝性脑病
7.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8. 既往治疗导致的毒性反应(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均已恢复至 1 级或正常水平
9. 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血液学: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75×109 /L,血红蛋白≥ 90 g/L;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ST 和 AL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肌酐清除率(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 间(APTT)≤1.5×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有生育可能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配偶)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并且愿意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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