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B264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NSCLC,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V期)NSCLC;
3. 经组织学证实EGFR野生型和肿瘤组织学、细胞学或血液学样本证实EGFR激活突变;
4. a) EGFR野生型和ALK融合基因阴性,既往无系统性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c) EGFR敏感突变,接受过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既往接受抗PD-1/PD-L1抗体和含铂化疗治疗失败; d) EGFR敏感突变,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或接受过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
5.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受试者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或切片;
6. 据实体瘤疗效评价(RECIST)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的7天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8. 受试者的预期生存期≥ 3个月;
9. 具备充分的器官功能;
10. 患者必须从先前治疗导致的所有毒性中恢复;
11. 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使用的避孕措施必须符合当地法规对于临床研究受试者的避孕方法要求。
12.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1. 病理组织学类型含小细胞癌成分;
2. 有已知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3. 已知患有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或活动性CNS转移的受试者;
4. 既往接受含铂治疗时发生≥ 2级周围神经病变的受试者;
5.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严重溃疡、胃肠穿孔、胃肠梗阻、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
6.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
7.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8.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的受试者;
9. 有间质性肺病(ILD)史或有非感染性肺炎病史且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患者;
10. 根据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药物无法控制得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及需要反复引流得积液;
11. 患有活动性、且过去2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2. 诊断为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
13. 已知有控制不佳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受试者;
14. 已知的活动性肺结核;
15.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性药物或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
16.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肺部病灶接受总剂量超过30Gy的放疗;
17.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或5个半衰期内和研究期间需要系统性使用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18.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持续接受过高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
19.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2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2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2. 已知对帕博利珠单抗或SKB264,或者帕博利珠单抗或SKB264的辅料有过敏或超敏反应的受试者。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福建省福建省肿瘤医院 |
广东省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湖南省湖南省肿瘤医院 |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吉林省吉林省肿瘤医院 |
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山东省山东省肿瘤医院 |
上海市上海市胸科医院 | 山西省山西省肿瘤医院 |
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四川省四川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