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RRMM)受试者中比Iberdomide、达雷妥尤单抗和地塞米松(IberDd)与达雷妥尤单抗、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DVd)的两阶段、随机、多中心、开放标签、3期研究
1. 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岁。
2. 受试者有书面记录的多发性骨髓瘤诊断和可测量疾病。
3.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1-2线抗骨髓瘤治疗。
4. 受试者在至少1种既往抗骨髓瘤治疗方案后达到缓解(部分缓解[PR]或更佳)。
5. 受试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抗骨髓瘤治疗期间或之后记录到疾病进展。
6. 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分、1分或2分。
1. 受试者患有任何重大医学疾病,包括:活动性或不受控制的感染、有异常的实验室检查或精神疾病,从而使受试者参加研究将会面临治疗相关并发症不可接受的风险。
2. 在随机分配前14天内有轻度或无症状感染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史,或28天内有重度/危重疾病的SARS-CoV-2感染史。 根据研究者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协商中的研究者评估,急性症状必须已缓解,且不存在可能使受试者因为接受研究治疗而有更高风险出现具有临床意义并发症的后遗症。
3. 受试者具有可能混淆研究数据解读的任何状况。
4. 受试者存在以下任何实验室参数异常: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00/μL。不允许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以达到最低ANC水平。 b血小板计数:< 50%骨髓有核细胞为浆细胞的受试者为<75,000/μL;或≥50%骨髓有核细胞为浆细胞的受试者血小板计数为 < 50,000/μL。不允许为受试者输血以达到最低血小板计数。 c血红蛋白 < 8 g/dL(< 4.9 mmol/L)。 d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 30 mL/min/1.73 m2或需要透析。eGFR可使用改良的肾病饮食(MDRD)公式计算(参见附录G)。 e校正的血清钙> 13.5 mg/dL (> 3.4 mmol/L)。 f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正常值上限(ULN)。 g记录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血清总胆红素 > 1.5×ULN或 > 3.0 mg/dL。
5. 受试者患有浆细胞白血病、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或POEMS综合征(多重神经系统病变、器官肿大、内分泌系统病变、单克隆蛋白和皮肤改变)或具有临床意义的淀粉样变性。
6. 受试者有3级、4级外周神经病变或2级外周神经病变伴疼痛。
7. 受试者患有可能显著改变iberdomide和/或其他口服研究治疗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8. 受试者有除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既往恶性肿瘤史,除非受试者已无疾病≥5年,以下非侵袭性恶性肿瘤除外: 皮肤基底细胞癌 皮肤原位鳞状细胞癌(0期) 宫颈原位癌 乳腺原位癌 偶然性组织学发现的前列腺癌(T1a或T1b,使用TNM[肿瘤、淋巴结、转移]临床分期系统)或治愈性前列腺癌
9. 已知多发性骨髓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在开始研究治疗的最后14天内接受过免疫抑制药物。
北京市北京朝阳医院 |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北京市北京高博博仁医院 | 北京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广东省广东省人民医院 | 广东省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 河南省河南省肿瘤医院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江苏省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山西省山西白求恩医院 |
陕西省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 | 天津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